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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鹰潭市二O二一年中招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2021-05-07 15:33    来源:鹰潭市教育局

各区(市)教体局,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信江新区管委会文教体局,市直各中学: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全市中招工作,现将《鹰潭市二0二一年中招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鹰潭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5日

 

 

鹰潭市二O二一年中招工作意见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小学及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中招委制定的《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及《鹰潭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一)小学适龄儿童100%入学,预计全市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16000人。

(二)全市预计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20000名。

(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根据有关规定控制成班率的基础上,按其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经市中招委审批,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1年我市将在省重点高中统招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计划,根据初中生源情况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具体招生办法按《关于印发<鹰潭市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组织实施,报考均衡生条件为考生学籍在本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的学生,报考鹰潭一中、贵溪一中、余江一中均衡生考生,录取时考生的学业成绩可在同一所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线基础上下降55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鹰潭田家炳中学、贵溪实验中学均衡生的考生,录取时考生的学业成绩可在同一所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线基础上下降35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市、区(市)属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学校根据办学条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分别纳入中职招生和普高招生计划。

(四)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中专、高职招生计划由省考试院直接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办法

(一)初中、小学

贵溪市、余江区、龙虎山风景区小学和小学升初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区(市)中招办组织实施。月湖城区、市工业园区、信江新区的小学和小升初招生工作按统一标准,分区负责,具体招生办法另行下发。

(二)高中(普高,中、高职,职高)

1.报名

报名时间:4月10日—16日。

由区(市)中招办负责组织报名。

根据省考试院关于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采取志愿兼报,一考多分流的要求,区(市)各学校不再组织初三毕业考试,统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市、区(市)中招办要严格按上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中考。各级中招部门和初中学校要严把中考报名关,严格审查报名者的学历条件,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

(2)考生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报名,学籍在本市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本地报考。

(3)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者)持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到所在区(市)中招办指定地点报名。

(4)报名类别划分为三类:①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②中职类(高职、高专、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或技工学校)③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

凡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均可免试进入普通中专(三年制)、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学习,学生可到区(市)中招办报名,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2021年我市中考实行网上报名,考试院报名网站www.jxeea.cn。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按规定填写2021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表》并按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具体招生学校,时间安排在5月8日—17日), 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8月中下旬。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要正确引导学生尽量填报各类招生学校的志愿,严禁以直升为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考生填报志愿必须本人填写,不能由老师包办代替;如有违规,将从严查处;4月30日前,所有考生均须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各区(市)中招办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准考证》和《报名序号证》发至考生本人,供考生在参加考试、面试和考查时使用。

2.考试

以区(市)为单位设立考点。全市各考点原则上要全部集中在市区、县城,对少数集中到区(市)考试确有困难须在乡一级设考点的,须报省、市中招部门审批。

各级中招办要选派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监考和考务工作人员,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

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听力测试时间为15分钟)、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各科试卷卷面分数均以百分制形式出现。语文为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0分;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选一,二者都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 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体育与健康6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其它科目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答,物理和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

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7日—19日。

考试科目由省中招办统一命题、制卷。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2021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成绩以分数呈现,考试总分730分。

地理、生物两科合卷闭卷笔答,成绩以等级制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比例为A等级24%,B等级26%,C等级27%,D等级23%,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师范定向生和省重点高中的依据,考生录取师范定向生和省重点高中时考生的生地成绩必须到C(含C等级)等级以上。

体育与健康按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由市、区(市)中招办统一组织考查。按鹰教中招字〔2005〕2号文件执行。

文化考试工作由市、区(市)组织实施。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受各级中招委的领导,市中招办组织人员巡视。

区(市)要及时将考点设置情况上报市中招办,以便用微机随机编排考场及生成考生准考证号。

3.阅卷

中考评卷工作由市、区(市)中招办组织。

各地要聘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身体健康、当年无子女及亲属参加中考的教师担任评卷工作。

考生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成绩公布后允许考生核查成绩。

4.录取

(1)高、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高、中等职业学校要据考生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师范定向生采用全市一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50 分,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中招办划定。

(2)普通高中录取基本依据: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考生志愿、计分成绩,参考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考查科目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等因素,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前置条件:录取重点高中(含师范定向)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全部达到B等或以上、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达到C等或以上、考查科目达到合格;录取一般高中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全部达到C等或以上、考查科目达到合格。

在师范定向和高中录取过程中,若所招生末名有两人或以上录取总分相同的,则按“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原则按以下程序录取:

①符合政策照顾优先录取条件的;

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③等级性考试科目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④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总分,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⑤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比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允许招收特长生,请有关学校制定招生方案,逐级上报,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区(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录取,凭市中招办打印的录取通知书到高中学校报到。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各地中招部门需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由市中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的普高新生方可按规定办理高中学籍,如有违规按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录取顺序为:师范定向生、省重点中学统招、省重点中学均衡生、一般高中。

职业高中可实行自主招生,由学校注册后,报局职成科办理学籍。职业高中可免试预录职高新生。

(3)优惠政策

严格执行《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及市政府有关文件中的加分政策。

①、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②、部队子女按省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文件执行。

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⑤、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人民警察子女及其他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文件执行。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加分学生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影印件应交区(市)中招办验证,验证者应在影印件上签字并加盖中招办印章,连同登记表一并报市中招办,经市中招办审核后,给予加分。优惠加分登记表应在6月8日前上报,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生经费

中招经费以考生报名费和考务费为主,不足部分从教育经费中拨给。考生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5 元,考务费每科10元。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

为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实行中招工作“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行为的发生。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各级中招办要认真、及时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所有举报信件,要做到件件有调查、有落实、有结果。各区(市)中招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市中招办举报电话为0701—6229051,0701—6229037,0701—6229272。

各级中招办和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省财政、发改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借口向考生收取额外的费用。

各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省、市有关规定进行招生。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擅自发布招生广告,许诺学生可以提前录取等。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的学校不得擅自到外区(市)招生,不得自行选拔高中学生,不得自行公布录取分数线,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掠夺已录取在重点高中的优质生源,不得超计划、降分数、超收费标准违规招生。

各初中学校不准以提供生源为由向招生学校索取费用,不得强制性要求考生填报升学志愿,不得扣压录取通知书。

五、加大中招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服务意识

各级中招办、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板报、咨询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好中专招生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增强为招生学校服务的意识。报名前各学校要开好三个会(教师会、初三学生会、家长会),要认真组织学习,学习《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鹰潭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鹰潭市2021年中招工作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正确引导学生和家长转变观念,树立新的就学观、就业观、人才观和价值观。要教育学生正确理解中招改革的意义,要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大力宣传中招政策,积极报考,合理分流, 努力争取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比例达到大体相当的要求,使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六、切实做好中招安全工作

各级中招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中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在组织考试期间,要特别注意交通、食宿安全,要选派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安全工作。要与公安、交通、卫生、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学生安全。

七、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招委要切实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各级中招办要加强考务管理,精心组织考试,严肃考场纪律,确保中招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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