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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考政策出台

发布:2021-05-27 16:57:10    来源:太原市教育局

5月10日,记者从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获悉,今年我省中考政策正式公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网上自主填报中考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的考生,按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所有报名参加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录取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自主填报志愿。

高职院校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对象是应、往届的初中毕业生;普通中专学校(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的招生对象是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毕业生。

我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机构要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学生报考各类学校的选择。

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组织实施,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上完成。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网上录取办法。高职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三年;普通中专学校也可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师范类专业和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

任何学校不准超计划招生

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是各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和学籍备案的唯一依据,切实规范区域内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不准扩大招生范围,不准超计划招生和随意招生。高一年级的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要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在2014年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各市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列入招生计划统一公布、统一报考志愿、统一录取。取消三项中考加分项目

今后,我省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从政策出台之日起,我省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取消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一等奖的加分资格;取消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称号的加分资格;取消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的加分资格。

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参考。在初中阶段已经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和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加分政策及分值仍按原规定执行,即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省一等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继续保留的政策性加分项目及分值

台湾省籍、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烈士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军人子女按如下规定执行加分: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回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按照前两款规定的比例降分录取;

前三款规定之外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加分不累计,同时享受两种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照加分最高的一项计算。



宿迁科技学校转载自太原市教育局http://jyj.taiyuan.gov.cn//doc/2015/05/12/3349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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